“现在是敏感时期,我们已经将网上涉及奥运
迅雷再成被告
据记者了解,央视国际在诉状中称,2008年6月30日,迅雷在其“迅雷看看”直播频道在线实时转播了中央电视台“CCTV-奥运频道”的体育中心特别节目《与圣火同行》,播放内容为吴忠市奥运圣火传递活动。
央视国际方面认为,央视国际作为北京奥运会官方互联网/移动平台转播机构,独家拥有内地和澳门奥运新媒体转播权利。该节目只由中央电视台独家授权央视国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提供,且央视国际也从未将网络转播权授予迅雷。
“目前,这个事(案子)还在进行。”8月20日,迅雷新闻发言人张玉波向记者证实,目前央视确实起诉了迅雷,但其以案子尚在审理为由,拒绝透露详情。据记者了解,目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尽管目前央视国际起诉迅雷的案件尚未结案,但迅雷方面称已经在奥运会正式开赛之前,对涉及违反奥运版权的内容进行了清理和实时监控,并成立专门的奥运监控小组,对下载内容实施24小时监控,对可能侵犯奥运版权的内容进行处理。
8月20日,记者在“迅雷看看”的直播频道已经看不到有关奥运的任何内容。
事实上,有关视频网站因涉嫌内容侵权而成为被告已经不是第一例,而搜索引擎公司与MP3版权方也在此方面有过多次纠纷。有业内人士表示,此前,百度和迅雷的涉版权案,多为提供第三方连接或下载,可以依照《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版权避风港”原则免责。据悉,在类似的多次诉讼中,百度、迅雷等均未承担侵权责任。
但相比之下,迅雷在此案中扮演的角色则甚是微妙。据记者了解,为迅雷公司提供网站服务器的上海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也同时被列为被告起诉。据接近此案的一位律师向记者透露,涉嫌侵权的内容是否存在迅雷的服务器以及迅雷是否事前知悉尚待明确。
互联网版权监管收紧
“迅雷被诉,反映了有关方面加强了对视频类网站中涉及版权保护内容的监管。”易观国际新媒体分析师肖珺对记者表示。
8月5日,央视网与上海文广、搜狐、新浪、腾讯、网易、酷6网、PPStream、UUsee、PPlive9家互联网企业组建的“奥运新媒体版权保护行动小组”。该行动小组称会在奥运会期间建立24小时全网监控平台,设立24小时举报热线,在各自网站上开辟“曝光台”每日向公众公布盗版网站名单以及处罚结果。
根据小组成员单位签署的《奥运新媒体版权保护联盟反盗版行动计划(执行方案)》,奥运会期间,各单位应采取切实有效技术手段彻底清除视频盗链行为,不以视频链接、嵌套页面、嵌套播放器等任何技术手段为其他非授权网站提供奥运授权内容,并在商业开发方面杜绝一切隐性营销行为。
“我们都是严格地遵守签署的授权协议,对涉嫌侵权的奥运内容都进行了及时的清理和监控。”视频网站优酷网方面表示,为了避免版权纠纷,优酷在过滤和内容审查方面支付不菲的成本。
优酷网获得了本次北京奥运会央视网奥运视频公益性转播权。即在奥运期间,优酷将通过视频页面链接、播放器嵌套或页面嵌套方式传播经过央视国际授权的相关奥运内容。但记者获悉,奥运赛事转播权不在此列。
易观国际新媒体分析师肖珺认为,互联网版权管理日趋规范是大势所趋。
版权成本压力
有视频网站业内人士认为,未来如果不重视版权保护,预计将有越来越多的视频类网站将为版权支付更多成本。而这反过来又将对尚在寻找盈利模式的视频行业带来压力。
据悉,目前互联网视频的版权授权一般分为直接买断和利润分成两种模式。“相对于传统电视平台和院线渠道,网络的付费传播能力相对有限。”肖珺认为,在现实中很多内容提供方,并不太接受网络发行的模式,甚至担心影响其音像制品的销售。
易观国际的研究显示,在电影类网络版权的版权费中,最低的大约在10万元,高的要达到几百万元。由此推算,仅100部电影的网络版权成本,至少就在1000万元以上。
“若大幅度提高版权成本,对于尚未实现盈利的视频网站来说,无疑雪上加霜。”王芳认为,“随着版权成本的增加,一些缺乏相当资金实力的视频网站将倒掉。”
自称是中国互联网最大的影视内容采购商之一的迅雷,亦对采购成本不堪重负。迅雷CEO邹胜龙此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迅雷平均每部片子的采购成本高达80万元。尽管在采购方面重金投入,但迅雷至今不敢引进“昂贵”的好莱坞巨头产品。今年年初,迅雷就被六家美国电影公司以侵犯其版权为由,告上法庭。
王芳认为,只有当视频网站建立了相当的品牌影响力和流量,才能够平滑庞大的版权成本。优酷网方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优酷网的版权来源主要有两方面。除了和相关电视台进行广告类的分成来获取版权之外,很多内容的版权为免费获取。
“对于很多非强势的视频内容,我们聚集的流量对它是很好的二次传播,因此我们在版权授权方面要求免费。”优酷网有关人士说。
(责任编辑:A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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