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现国内很多网络社区软件都开源了。但很奇怪,他们都有自己相同一套的软件版权许可协议。举个例子:
摘自Discuz里的许可协议:禁止在Discuz! 的整体或任何部分基础上以发展任何派生版本、修改版本或第三方版本用于重新分发(ECSHOP\DEDECMS\HKWIKI等都类似)。
 这条规定显然是违背开源精神的,通过OSI认证的许可协议如GNU GPL、MPL、BSD等许可协议里面都明确规定可以修改版本或第三方版本用于重新分发的权利,但要保证你发布的系统也必须开源,包括你修改的地方都要注释清楚。基于redhat的派生版本就很多,如CentOS;著名的开源软件SUGARCRM就有几个较好的派生版本如vtigerCRM、 C3CRM。Eric Steven Raymond在其文章中提到:这些自搞一套许可协议的严格上都不能算是开源软件,开源软件不光光是软件源代码的开放,除了这些,还要说明遵守那种许可协议(OSI下)

(责任编辑: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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