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SCO发表一份声明,仍然在说:“SCO owns the core UNIX operating system and is the exclusive licensor to Unix-based system software providers”(“SCO拥有核心UNIX操作系统,而且是基于UNIX的系统软件供应商们的独家许可者”)。在临死前,SCO还念念不忘“UNIX软件技术和移动服务的领导供应商”的自封头衔,确实很可气。
至此,自2003年开始的一场“SCO闹剧”该收场了。“SCO闹剧”的核心教训是:一桩人为故意制造的法律诉讼不可能制止Linux和自由/开源软件的发展。
(责任编辑: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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